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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店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罗店镇] 阅读数: 日期:[2018/1/11]

——2018年1月3日在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罗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效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聚集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镇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罗店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2017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镇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744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4%。按照现行区镇财政体制结算办法,2017年镇级实际可用财力预算执行103522.9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20.28%,其中:返还性收入68882.1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5873.6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705.51万元,上解援疆、西藏资金支出191万元。
  2017年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03491.5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20.30%。当年一般公共财政收支结余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36万元,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03522.95万元。镇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1)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我镇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呈现三大特点:一是镇级地方财政收入呈现平稳增长,面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在结构性减税效应进一步放大的困难和挑战下,我镇镇级地方财政收入仍实现两位数的稳步增长。二是第二产业对镇级地方财政收入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特别是第二产业中的工业同比增幅53%。三是镇级地方财政收入中存在一次性影响因素,其中:中集宝伟和宝冶集团有一次性免抵调增加。
  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增值税预算执行44931.92万元,营业税预算执行100.14万元,企业所得税预算执行12771.55万元,城建税预算执行3800万元,个人所得税预算执行4000万元,房产税预算执行4174.75万元,印花税预算执行3421.64万元,土地使用税预算执行1200万元。
  (2)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要求,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镇各项重点项目、民生改善等支出得到了保障。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91.59万元,主要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767.89万元,占财政支出15.24%,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公司经费及其下属企业,村级企业和工业园区骨干企业等产业扶持15391.7万元,“1+9”政策扶持191万元,区域性公交运营补贴185.19万元。
  (2)教育支出11792.6万元,占财政支出11.39%,主要用于教育管理部门及所属中学、小学、幼儿园、社区学校、民工子弟学校老师的工资福利和学生公用经费11603.6万元,申花、美兰湖、小天鹅三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经费189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1233.54万元,占财政支出30.18%,主要用于地区办、城管、拆违、老镇改造办、网格化中心、罗星公司、动迁办、综治办、大居管理公司经费补差、专业社工等经费支出8428.15    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3900.4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贴息和债券利息支出1537.07万元,“五违四必”以奖代补7592.31万元,“五违四必”暨中小河道整治奶牛、生猪退养以奖代补2600.93万元,S7工程3000万元,动迁安置房物业管理补贴406.83万元,罗新路工程710.8万元,小型项目等1453.85万元,村级道路补贴331.38万元,拆除违章建筑经费510.75万元,解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维护100万元,特保经费661.0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2.39万元,占财政支出18.01%,主要用于社保中心、民政、综合党委、就业援助、劳动监察、红十字会、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等基本支出7388.69万元,公益性岗位和促进就业补贴7466.53万元,各类困难补助和优抚补贴454.64万元,老年综合津贴和各养老院消防改造补贴等1111.3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122.75万元,征地养老人员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贴2098.47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2.66万元,占财政支出3.48%,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经济管理中心、党建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所等的经费。
  (6)农林水支出7850.85万元,占财政支出7.59%,主要用于农业规模经营补贴645.98万元,农村生活垃圾处置780.30万元,基本农田和公益林生态补偿1160万元,水环境整治及防汛2864.04万元,扶持村级经济和村级组织基本运转补贴支出2197.21万元,绿化养护和镇级道路绿化用地补贴等支出203.32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28.11万元,占财政支出5.34%,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3424.16万元,爱卫会、卫监所、食品药品监督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补贴等支出1195.04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补贴98.16万元,计划生育补贴810.75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3584.16万元,占财政支出3.46%,主要用于镇域内污水管网及泵站养护270万元,水环境整治中截污纳管建设3314.16万元。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85.70万元,占财政支出3.18%,主要用于文化中心、图书馆等支出1277.71万元,宝山寺“非遗”专项保护经费500万元,祁北路文化中心建设款1351.76万元,群众体育支出156.23万元。
  (10)公共安全支出133.21万元,占财政支出0.13%,主要用于司法所和基层调解人员经费以及法制宣传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1267.04万元,占财政支出1.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1135.04万元,房管所经费132万元。
  (12)其他支出803.44万元,占财政支出0.78%,主要用于各大公司办公用房租赁等。
  2、镇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对镇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预算执行69382.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867183.13%。
  (1) 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9379.65万元,用于归还富锦工业园区结构调整前期借款及动迁25385.73万元,大型居住社区A5-A8配套商品房建设28000万元,弥补老镇土地收储前期成本不足2347.26万元,罗溪路、罗新路、宝嘉公路工程13646.66万元。
  (2)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彩票公益金收入3万元,全部用于罗店中心小学乡村少年宫运营补贴。
  2017年镇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收支平衡。
  (二)落实镇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镇人大预算决议要求,结合落实“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财税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改善。一是经济质量效应不断提高。加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稳定性。加快支出进度以支促收,有效发挥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二是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宝山区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的通知》,落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将本镇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使公务经费使用更加透明化、规范化。三是落实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改革。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严格按照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分别编制本镇2018年度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报送镇人民代表大会。四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开展部门预算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提升部门预算单位内部治理水平。实施部门预算单位财政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继续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扩大到全镇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我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起步年,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攻坚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对于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镇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宝山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推进财税改革,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优化整合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严格贯彻预算法依法理财,更好地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职能作用,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实现罗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确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收入预算编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和支出预算编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并充分考虑2018年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等因素的影响,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10%增幅编制,全镇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840万元,同比增长10%。按照现行区镇财政结算办法,2018年镇级可用财力预算97330万元,下降5.98%。其中:返还性收入74089.70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518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618万元,上解援疆、西藏资金支出191万元。(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镇级可用财力预算比上年少,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中减少“五违四必”和奶牛、生猪以奖代补资金)。2018年全镇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30万元。
  (1)科学技术、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860万元,占财政支出15.27%,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公司经费及其下属企业,村级企业和工业园区骨干企业等产业扶持14337万元,罗誉商业管理公司人员和办公经费193万元,“1+9”政策扶持50万元,区域性公交运营补贴280万元。
  (2)教育支出10598万元,占财政支出10.89%,主要用于中学、小学、幼儿园、社区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和教委的教师工资福利和学生公用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24251万元,占财政支出24.92%,主要用于社区办、社区组织、城管、拆违、老镇改造办、罗星市政公司、道路养护服务社、动迁办、网格化中心、大居管理公司、社区党委、停车协管、专业社工等经费支出1135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4240万元,村级道路建设配套补贴200万元,镇域内危桥改造200万元,基础设施贴息600万元,债券还本付息3890万元,“创宜居宝山,建美好家园”小区综合整治848万元,公共自选车运行养护、二次供水改造、静态交通等620万元,动迁安置房物业管理补贴504万元,解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维护100万元,村居综治网及信息设备维护等费用90万元,小型项目800万元,路灯安装及养护经费100万元,公路补贴和维护修建经费7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91万元,占财政支出23.72%,主要用于社保中心、民政、就业援助、劳动监察、红十字会、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等基本支出9610万元,公益性岗位和促进就业补贴9269万元,各类困难补助和优抚补贴928万元,老年综合津贴等115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130万元,征地养老人员、农民大病减负、农民城乡居保起付线补贴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贴2000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9万元,占财政支出4.84%,主要用于政府机关、经济管理中心、党建事务服务中心、综合党委、财政所、商旅办等部门的经费。
  (6)农林水支出6586万元,占财政支出6.77%,主要用于农业规模经营补贴63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防汛防台支出104万元,农村生态补偿1794万元,农村生活垃圾处置825万元,贫困村、扶持村级经济和村级组织基本运转补贴2365万元,河道养护、绿化养护、镇级道路绿化用地补贴等支出867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95万元,占财政支出6.67%,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3917万元,爱卫会、卫监所、食品药品监督经费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补贴等支出14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补助100万元,计划生育补贴1019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725万元,占财政支出0.74%,主要用于镇域内污水管网及泵站养护275万元,污水管网建设、工业企业环保监测及宣传等经费450万元。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76万元,占财政支出3.37%,主要用于文化中心、图书馆等支出1491万元,文化发展基金600万元,非遗传承与保护专项630万元,群众文艺活动100万元,群众体育支出455万元。
  (10)公共安全支出99万元,占财政支出0.10%,主要用于司法所和基层调解人员经费以及法制宣传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1325万元,占财政支出1.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1160万元,房管所经费165万元。
  (12)其他支出809万元,占财政支出0.83%,主要用于各大公司办公用房租赁、公务员在线学习和三支一扶经费。
  (13)预备费支出506万元,占财政支出0.52%,主要用于防火、抗灾等突发事件支出。
  2018年镇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牢固树立“带头过紧日子”的意识,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经各部门统计汇总,2018年全镇“三公经费”预算318万元,同比减少11.42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174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44万元。(需要说明的是: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实行区镇统筹,镇级年初不再单独编制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2018年镇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区对镇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预算100110万元,同比增长44.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110万元。
  2018年镇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0110万元,同比增长44.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00110万元,用于“五违四必”以奖代补6220万元,水污染防治30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等890万元,按照原罗店新镇开发协议,安排90000万元用于美兰湖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建设施建设。因罗店新镇开发原协议已到期,等新协议签订后,实际按新协议执行。
  2018年镇级政府性基金当年收支平衡。
  (二)确保完成2018年预算,财政工作重点和措施
  1、全力以赴稳增长,着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两手抓”,一方面,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强化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分析,做好收入趋势研判。坚持依法征管,准确把握财政收入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更好发挥财政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精准施策将保障重点聚焦转移到区域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建设上来。二是强化区域经济统筹发展。发挥镇投促中心作用,聚焦“六个统筹”,严格产业项目准入、整合招商资源要素、加强政策统筹服务,大力开展安商、抚商、富商,着力培育新的税源和经济增长点。三是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服务业载体能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调整升级,有效发挥园区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四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全力以赴惠民生,着力补齐社会发展短板
  一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全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努力使罗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二是加强民生领域保障力度。坚持民生优先导向,着力支持和促进普惠性、
  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关注重点人员就业推荐;优抚安置群体待遇;不断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三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实施文化引领战略,努力使罗店历史文化重新焕发青春,做强罗店龙船文化节,鼓励艺术创作和演出。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倡导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四是落实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保障。支持加强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公共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控。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确保城市安全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全力以赴促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预算法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确保财政收支的每一个环节都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加强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三是提高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持续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健全完善报告编制机制,提高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四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切实提高部门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到位率,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对其中绩效不高、执行进度慢资金沉淀的,减少或不再安排预算。推进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为科学有效。
  各位代表: 完成2018年预算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指导监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改革、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预算和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为实现罗店富民强镇新跨跃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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